年尾将至,这一年公司有很多离职或跳槽情况。然而一旦出现离职or跳槽的情况,小伙伴们的个税所得税应该如何处理呢?
问:更换了工作单位,新任职单位没有我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该怎么办?
答:您应当在入职的当月,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纸质表或电子模板),或者可通过手机APP或互联网WEB网页填写后选择推送给扣缴单位,提醒新单位及时使用扣缴客户端软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中,通过"下载更新”功能进行下载。
问:我没有及时向新单位填报或提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几个月没有享受到专项扣除,怎么办?
答:可由扣缴义务人在接下来的月份代扣个人所得税时进行调整,在剩余月份补充享受;也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通过向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扣除。
问:"个人所得税”APP依旧出现原任职受雇单位,怎么办?
答:只要公司给您做过雇员个人信息报送,且未填报离职日期的,该公司就会出现在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
问:已在新单位任职,但"个人所得税”APP没有显示新单位信息,该如何处理?
答:"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版中"个人中心”里自动带出的任职受雇信息是根据扣缴单位报送的自然人基础信息A表形成。
如果显示不出来,有可能是您的任职受雇单位还未将您的任职受雇信息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或所报送的信息有误,或者没有将您的个人信息选择为雇员,或者填写了离职日期。
您可以及时和当前的任职受雇单位财务人员确认,由财务人员通过扣缴客户端处理。
问:我是单位的财务人员,我们单位新招了一批员工,该如何获取新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新雇佣的员工如选择在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直接将纸质表或电子模板提交给扣缴单位财务或者人力资源部门,也可通过手机APP或互联网WEB网页填写后选择推送给扣缴单位。
员工通过纸质表或电子模板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您录入或导入到扣缴客户端软件;员工通过手机APP或互联网WEB网页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您可以使用扣缴客户端软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中,通过"下载更新”功能进行下载。
案例一
2019年1至6月,张三在A公司就职,每月工资为10000 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 元,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 元。
7至12月,张三跳槽至B公司就职,每月工资为15000 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2500 元,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 元。张三在A、B公司的工资薪金个税该如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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